白理和犬

且陶陶、乐尽天真。

【雷卡】逾此一生

给我俞 @朿俞  生日快乐呀!你是最——好的!


逾此一生


01

    他至今还记得旧街道是什么样子。
    潮湿的青苔颜色,破落的砖瓦,弯弯折折的小道。走在其中,会同时听到人群的喧嚷和无际的寂静。每个街角几乎都有相谈的人们,群群落落地聚在一起,彼此传达着彼此的生活。但人人之间都有空隙,至少足够两个半大的孩子穿行自由。
    
    那是卡米尔最常与雷狮去往的地方。两个孩子总会有无穷的乐子可在这街巷里寻到,沿街叫卖的甜味儿的零嘴,哪家匠人别出心裁的小玩意儿,有时是一把泥土和一地落叶,有时是一只野猫和几根狗尾巴草。于是又常有两人沾了一身泥巴,或是雷狮脸上多了几道猫的抓痕地回来,免不了一顿说教。
    卡米尔并不是惯于闹腾的孩子,大多数时候他都很安分,极少惹是生非。不过那都是遇到雷狮之前的事了。又一次踩着宵禁的点随大哥翻墙进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已经对绕小路和翻墙一类的事情驾轻就熟。他一跃而下,跳到院子门口,飞快地猫着腰从小门钻了进去。
    再回头的时候,正看见雷狮也从墙头跳下来,手在地上撑过,在夜色里很快地闪身进来,起身时拍了拍手。然后他们听见咔嗒一声的开门响,卡米尔倏地抬头,望见雷狮含着笑意眯起来的眸子,紫罗兰色在黑夜里明显依旧。雷狮对着他做了个跑的口型,于是两人什么商量都没有,当机立断地朝两条小路跑掉了。
    这都是常事了,两人明里暗里也不知偷溜出去过多少次,雷狮又少有日归前就玩得尽兴的时候。有时卡米尔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并没有太多玩闹欲望时总会帮着雷狮一次又一次认真地思考该怎么跑出去。
    好在他差不多习惯了。从热闹的旧街道回到家里,又从家里大清早地摸出去,在雷狮腻了那条旧街道之前,卡米尔想得出够多的跑出去的方法。
    不过他们当然也失败过,要被斥责或惩罚。刚开始卡米尔还有些忐忑。他就是这样的性子,看似一切冷热影响不了他分毫,实际心里多的是细密的心眼,小小年纪,一星半点的人情世故都能被牢牢记在心里反复琢磨。
    但那时的雷狮总是满不在乎地把手背在头后,也许在卡米尔默然注视下会挤一挤眼,扯起一个无所谓的笑容。
    那人笑起来确实太肆意,好像这世间所有的狼狈都不能在他身上堪堪停住哪怕一会儿。他从来没对卡米尔说过这些东西,但卡米尔逐渐就变得坦然。雷狮性子里无谓和嚣张处事的态度,某种程度上中和了卡米尔的性格。也不知算不算好的影响,总之卡米尔再遇事,心里就常是真正的淡然平静了。
    ——因为反正他俩总是一同开始一同结束,如紧紧地挤在小小一节车厢里,哐当哐当地摇晃着前往既定的路线。
    这岁月稀松平常的日子里,好像唯有二人的故事讲也讲不完。
    
    印象最深的是旧街道的流浪艺人。旧街道上有许多卖艺为生的人,没走多少路又是一首歌,不同的嗓音融着不同的故事,带着无尽的现实和看不清终点的理想。
    雷狮最爱听坐在巷子尽头的那人唱歌。那个人似乎永远穿着单薄的单衣,肩上假披着褐色的大衣,抱着把有了些年头的老吉他,靠着墙唱他的歌。
    兄弟俩从来不知道他唱的什么歌,他也从来不肯说。这也是雷狮好奇他的原因之一。面对两个小孩天天蹲在他旁边,却也没什么打赏这件事,似乎也没有一星半点的在意。他有时候站着,有时候盘腿坐着,从来不接扬声器,谁爱听到谁听到,有时候唱高兴了就用力扫扫弦,大多数时候唱的入迷就忘了。
    有的时候天气炎热了,其他卖唱的都不肯整天整天地待着了,只有他还自顾自坐在那儿,喧闹的时候哼着断断续续安静的歌。他破旧的背包上,可能就是在这风吹日晒里磨损起来的,它的主人好像也不心疼,大概千万里跋涉,能唱歌就行。他每天都认真地唱,又让人觉得他明天就会离开似的。
    
    雷狮和卡米尔在那听他唱了三四天,有天晚上入睡之前,雷狮忽然对卡米尔说:“你觉不觉得那人特别不一样?”
    那天气很凉快,两人就挤了一床被窝,闭着眼就要入睡的卡米尔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赶跑了睡意,索性翻过身面对着雷狮,仔细地想了想。
    要说他孤孤单单一个人奇怪,说他没完没了地唱奇怪,说他不护转来的钱而对那把老吉他爱惜不已奇怪,好像都可以。但卡米尔直觉雷狮并没有在说这些。这些特点顶多让雷狮一时间有一点感兴趣,倒不至于深夜了还念念不忘。
    “算了,你睡吧。”雷狮这么说,调整了一下姿势,顺手帮卡米尔拽了拽被子,嘀咕道:“我也睡了。”
    
    第二天雷狮蹲在艺人面前,打量着他,直截了当地问,喂,你是从哪里来的?
    流浪艺人没有回答他,慢条斯理地调了调弦,又悠哉悠哉地抓起旁边的水瓶灌了几口。
    雷狮笑了一声,从口袋里掏出身上所有的现金,丢进了艺人的琴盒里。结果那人还是没回答他,就抬起头对着雷狮笑了笑,说谢谢。
    卡米尔知道雷狮最讨厌别人这种视他的话如无物的态度,抬了抬眼,叫了声“大哥”。
    
    看雷狮的神色,似乎也不打算发作。他抱起胸,自上而下扫了一遍那艺人,忽然开口道:“教我唱歌吧。”
    然后他也没等什么回答,就一屁股坐在了艺人边上,满不在乎地蹭着墙上的泥巴,歪着头看艺人。
    “唱歌要我教你做什么。”艺人笑着拨了弦:“你要我教你弹吉他吗?”
    雷狮想了想,目光落在卡米尔身上。卡米尔至今都记得那个眼神,也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心里一跳的那一瞬感觉,那就仿佛是云间天光乍泄,整个街道还是平平静静地,你却可以确定那光将从此贯穿始终,相信从此就算去到海角天涯,也永不会落入荒芜的黑暗。
    “他来。”雷狮擅自做了决定:“他弹吉他,我来唱。”
    “喔,你们是好搭档啊。”那流浪艺人取下吉他,递给了卡米尔。卡米尔有点不习惯地抱住这把对他来说太大的民谣,小心翼翼地抚上了弦。
    雷狮大概觉得好搭档说得不全对,却也没想出好的新说辞,干脆就默许了。
    
    “既然是好搭档,那从此以后就不要分开了。”他指了指卡米尔,又拍了拍雷狮:“你弹,你唱。”
    
    于是每天他们都在那个墙角学着流浪艺人的歌。学这些一定是雷狮一时兴起,但居然坚持了这么多天,就也不知道是又有了什么心思。卡米尔很喜欢这把琴的音色,很长很沉,又响彻此方。休息的时候他总是盯着这把吉他,手轻拍着琴身,离开的时候还给艺人,还有一些不舍得。
    雷狮学会了唱那些没有名字的歌,他的声音是年轻的少年音,无知无畏,有着决心明朗的音色。不像艺人,年纪虽没有很大,声音却有点显老的沙哑,尾音很长,稳稳的颤着,悠悠然然地唱到人耳朵里去。
    也是在那个时候,雷狮已经学会了喝酒。卡米尔想要阻止他的时候,雷狮从不搭理,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人来人往,喝他那一小壶酒。
    
    流浪艺人还是不肯回答自己从何而来,他只跟两人说自己是在流浪。
    流浪的人不问过去,也不提归处。
    那是雷狮第一次知道流浪这个词。
    
    有天他们坐在墙角,突然就落了雨。啪嗒啪嗒豆大的雨珠很快就密了起来,雷狮带着卡米尔飞快的往最近的屋檐底下跑,转身看的时候,却发现艺人并没有跟过来。
    那一眼他们都只看见了一个背影——流浪艺人用大衣保护着吉他,淋着这一场大雨,飞快地向远方跑去。
    水汽和密雨让视线模糊不清。街道上的人已经都躲进了室内,大雨之中整条街道静悄悄地冷了下来。也不知道那人跑了多远,是还在雨里护着吉他奔跑,还是已经找到了躲雨的地方。他被淋湿得彻底,却又好像快乐地不得了,也许是唱着他的歌,就这么行走去远方。
    哪里才是远方?他又是从哪个地方,在像这样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天里奔跑着来了这个旧街道?
    
    雷狮和卡米尔站在屋檐之下,静静地注视着那个背影。这以后他们两再没见过那个艺人,旧街道还是有许许多多卖艺的人,日复一日唱着歌。
    大雨湿了屋檐,湿了鞋底,打湿了这一片大地,独独湿不了那人怀里一把老吉他。卡米尔忽然就觉得明白。他也知道,雷狮不会嘲笑那个人有多傻。
    他看到雷狮的神色时就确认了这一点。也许雷狮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们的轨迹以何种方式延伸下去,从那时候就被决定下来了。卡米尔把雷狮那种沉默的、冷静的、却闪闪发亮的眼神烙印在他自己的心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也许那不只是流浪。对于半大孩子来说,流浪、理想、丰盛,和懵懵懂懂走向的这个大世界,都是一样的。从那一天起,他们不再停留于此,不再心思只是如何穿行于这一亩三分地。他们从老街道间,开始向往那无尽的苍穹,从此立志远赴某处。
    雷狮送了卡米尔一把好琴。弦间音色更甚于艺人那把,也许还是雷狮有意去定制的,指板处有小小的字母L和K。雷狮对卡米尔说:“想要什么,就算再多东西阻止你,你也要说你要。”他顿了一下,继续说:“弹首曲子吧。”
    卡米尔每拨动一根弦,光阴就或明或暗了几分。一下又一下,连贯短促的音,悠长而低缓的音。就这样深入浅出,细碎漫长,时间渐次褪去了,而明光未离。
    很幸运,他们真的没有分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渐渐更懂得流浪,守着彼此的心爱之物,再也没有孤单过。
    
02

    雷狮和卡米尔从外地回来,打算着在自小长大的地方休息十几天。
    离家之后他们在外闯了很多年。不是没有磕磕绊绊受过挫,但他们都不是会因此懦弱的人,也就在岁月的朝夕里,磨出了成熟的棱角。
    这个地方对他们的影响很大。最初的记忆从这里开始生根发芽,也是在这里彼此变得了解,充实了“相伴”的词意。人说童年的经历足以影响一生的走向,落在他们身上,就大致是因为童年的经历而慢慢刻出了鲜明的性格轮廓。
    因为性格的相似,也因为性格的差异,还因为感情深厚得不需什么楔子——他们走到了一起,以另一种更亲密更唯一的方式相伴了。
    
    从前的屋子早就卖了,现在他们回来还需要找家旅馆。他们拖着行李走在日渐繁华的街道上,样子穿着有点像旅人。但无论如何,这里是他们铭刻在记忆中的地方,足够熟悉和亲切,即使很多年后再来,还有种找得到路的底气。
    街道改变了很多,时间更久,却不再需要一个旧字。他们找了家看着顺眼的旅馆,开了个普通的房间,放好行李后就再出了门。
    卡米尔有点感冒,他一边大致浏览着旅馆边的建筑,一边又没忍住轻咳了几声。身体在忽而转凉的天气容易受影响,大概是前几天衣服加得不及时,连卡米尔也中招了。
    雷狮在来这之前给他塞了好几种药,被推脱到最后只剩一点胶囊和糖浆。听到他的咳嗽声,雷狮皱起眉:“好好吃药了没?”
    卡米尔眼神平静地朝另一边一扫:“嗯。”
    雷狮扯扯嘴角:“鬼。”
    然后他刹住脚步,抓起卡米尔的手腕,不由分说地转身倒回了前台。一杯温开和几粒胶囊递到卡米尔眼前,他有一点无奈地抬起头,看着雷狮一副写着“别废话”的神色,只得好好地吞下了药。
    “小时候的毛病了,到现在还没点长进。”雷狮抱着胸,站在一旁盯着他咽下药后喝完了水,才悠悠开口。
    卡米尔把塑料杯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对前台示意了一下感谢,才回过头来用相同的语气回敬:“相比我来说,大哥的程度已经算是抗拒了吧。”
    雷狮笑着说:“很显然,你大哥的免疫力程度也高于你。”卡米尔耸耸肩,不置可否。
    
    原先大概街巷口的位置开了家很大的书店,是个看起来很精致的小地方。雷狮问他要不要进去看看,卡米尔笑了笑:“你能等?”
    雷狮不置可否,推开了书店的门。
    与其说是书店,不如说是一家气氛不错的书咖。这里人比较多,但也很安静。卡米尔爱书,很快就在书架间找到了适合投入心思的乐趣,雷狮跟在他边上,也在书架中翻找了会儿,顺便抽出一本有点兴趣的。
    有座位的地方人都已经满了,卡米尔就在书架边上站着翻书。这一排都是他感兴趣的书,他便驻足了许久,不多时就已经沉浸其中忘记时间。
    直到腿上忽然有点重量——
    卡米尔下意识一低头,发现雷狮居然闭着眼睛把头靠在了卡米尔腿上。他盘腿坐在这里,膝上摊着本书,也许是勉为其难翻阅了这么久,真的困了。
    于是卡米尔半合上书,小心翼翼地调整了一下姿势。雷狮本来也是假眠,有点动静就睁开了眼睛。他神色还有点倦,眼神有一些茫,抬起头了看着卡米尔一笑。

    墙面写着花体英文的几行诗,苍翠的枝叶从天花板隙里缠绕,光线又从叶隙浸透。轻音乐声音柔缓,音量很小地作了恰好的背景音。
    卡米尔微微弯下腰,对他说:“我们走吧?”
    雷狮重新闭上眼,回答说不用,你什么时候看够了我们再回去。
    卡米尔说,现在够了。
    雷狮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回神,又轻笑:“得了吧。你继续看会儿,我出去买点喝的。”然后他站起身放好书,插着口袋往门口走了。

    轻音乐又换了一曲,是押尾的指弹。风之诗是卡米尔早期很喜欢弹的曲子。他最初学会指弹的时候觉得这是一种精致的表达。有故事,有过去,就也有了把感情融入音乐的不动声色的传达。
    他会想起很多很多年前,也许就在此刻自己站着的地方,尚且生涩的指法,不算流畅的音调,和雷狮很随性的哼起的曲。好像一晃又回到了那条旧街道,他们两个穿行于人潮,停在那个墙角,蹲下来,用漫长的时间来学习流浪,学习心中至爱理应的自由。
    他听到了很好听的滑音。卡米尔想了想,合上书,去前台付了款。
    当他走出书店,走进连通着的喧闹商场,在外面找到雷狮的时候,他看见雷狮正半趴在饮品店柜台上,侧影轮廓有一点慵懒,边边角角线条都懒着模糊了。后者眯着眼百无聊赖地等着,忽然就往这边望了一眼。
    看到卡米尔以后,他又笑了一下,正好饮料做好了,他接过店员递来的两杯饮料,转身,朝卡米尔走来。
    
03

    什么是流浪?
    他们倒也不曾居无定所地漂泊,只是在逾越始终的这条路上随着心意,算是半个起起伏伏。
    兜兜转转,也许如果很多地方,偶尔也会回到原点。不管走过多少条路,两人的步子总是不急不缓。
    
    你弹,你唱。
    他们果真不再分开,清澈的歌跋山涉水自过去而来,至今也在响着,逾此一生。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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